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百廿·伊歌”北京大学女教职工书画作品大赛暨作品展的通知

作者:来源: 日期:2018年01月11日

百廿燕园情,伊人赤子歌。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20周年之际,为了彰显北大广大女教职工的艺术才情,激发广大女教职工通过丹青笔墨来传达对学校和国家的情怀和担当,校工会决定举办以“百廿?伊歌”为主题的女教职工书画作品大赛暨作品展。现将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廿·伊歌

二、参与人员

全校在职女教职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内容健康向上;

2.每位女教职工限交一幅书法或绘画作品;

3.作品类型包括:书法(硬笔、软笔),绘画(国画、油画、水彩、水粉、钢笔画、素描、速写等);

4.保证是本人作品,真实可靠。临摹作品需标明出处;

5.凡宣纸、绢画作品需自行托裱;

6.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请勿直接标注在作品上;

四、作品评选与展示

本次活动的工作安排分为征稿、初评(电子版)、复评和展览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征稿:2018年2月22日―2月23日将参赛资料发送到邮箱:wangweifei@pku.edu.cn,邮件主题:120伊歌,内容包括:1)作品的数字图片(JPG格式,不小于3MB,图片命名“单位+姓名+手机号+作品类型+作品名称”)、2)作品说明:可包含创作时间、地点、背景、表达的情怀、临摹作品名称等,100字以内为宜。

2.初评:2月26日对提交作品的数字图片进行集中评选,入围作品作者将于即日接到通知,并于2月27日―3月1日提交作品原件至校工会女教职工工作委员会。

3.复评:校工会于3月2日召开评审会,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4.展览:组委会将结合作品情况、场地情况,对部分获奖作品统一装裱后,于2018年3月在校内展出。

五、其他相关事项

1.校工会承担参展作品的装裱费用。

2.作品可能用于与展览相关的拍摄、宣传用途。

3.比赛结束后,作品归还作者。

4.作品在展览期间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损坏,将由双方协商解决。

联系人:王维斐62751276

北京大学工会

艺术学院工会

教职工绘画艺术协会

2018年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2018年女职工互助保险的通知

下一条:校工会2018年寒假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