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工会文件
北大工发〔2017〕6号
关于开展“建家”促进年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单位“职工之家”建设提高服务职工能力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新时期高等学校工会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校工会经过调查研究并经工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开展“建家”促进年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家”验收
(一)工作目标
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巩固和深化“党政工共建一个家”的工作格局,使“建家”工作成为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工作方针的有效载体。
(二)工作安排
基层工会委员会建好“教职工之家”,工会小组建好“教职工小家”,根据《北京大学“教职工之家”验收标准》(附件2)和《北京大学“教职工小家”验收标准》(附件4),按照“合格”“先进”“模范”次序逐级晋升。
“建家”(升级)申报和验收工作安排详见《北京大学“建家”验收工作安排一览表》(附件1)。申报时间为5月至7月,验收时间为6月至11月,具体验收时间和地点由验收单位与申报单位协商确定。校工会将对通过验收的“教职工之家”和“教职工小家”授牌,并予以适当的经费奖励。
申报材料、验收结果报告单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送至校工会111室,电子版发至bdghzx@163.com,主题注明“建家验收”。
(三)工作要求
1.认真自查,总结工作
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听取党政评价和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本单位近年来的“建家”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应全面反映工作实际情况,既要充分体现成绩和进步,又要找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改进措施。
2.严格验收,促进工作
验收单位应严格对照验收标准,执行验收程序:召开现场验收会,听取“建家”工作汇报,听取被验收单位党政领导对本单位工会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召开会员群众座谈会,听取对基层“建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看“教职工之家”活动场地和有关工作资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宇 62752467
二、“建家”设施配套升级
(一)工作目标
推进“教职工之家”的实体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单位“教职工之家”活动场地的服务设施建设,在会员普惠制服务方面加大投入。
(二)工作安排
校工会拨出专项经费,支持基层单位“教职工之家”配备健身器材、文娱乐器、生活家电、家具等固定资产,用于建设和谐、温馨、有品位的“教职工之家”环境。采用基层工会申请、专项工作组审核、统一采购、建档配发的工作流程。
基层工会可申请专项经费额度的原则为:工会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单位5万元,99人以下的单位3万元,机关分工会、后勤分工会10万元。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填写《北京大学“教职工之家”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附件7),于2017年6月7日(周三)前交至校工会107室。
(三)专项工作组
为做好相关工作,成立“建家”设施配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1.“建家”设施配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丽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伟忠 刘杉杉 李淑静 迟春霞 张大成
张西峰 邵 莉 雷洋昆
2.“建家”设施配套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丁伟忠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西 鹏 刘宝栓 李建新 张 莹 邵 莉
范六民 袁红利 崔 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基层工会要切实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之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形成“共建”合力。
2.合理配置,提升服务
基层工会须确保所申请的固定资产用于本单位“教职工之家”建设。立足教职工需求,根据活动场地的实际情况,本着“一室多用”和充分利用的原则,申请配置“建家”物资,提升服务能力和品质,推进“教职工之家”建设。
3.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学校工会对“建家”物资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基层工会须明确物资管理责任人,将相关物资合理合规地用于会员普惠制服务。校工会将依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定期对登记在册的“建家”物资进行盘点、检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维斐 62751276
附件:1.北京大学“建家”验收工作安排一览表
2.北京大学“教职工之家”验收标准
3.北京大学“教职工之家”验收申报表
4.北京大学“教职工小家”验收标准
5.北京大学“教职工小家”验收申报表
6.北京大学“教职工小家”验收结果报告单
7.北京大学“教职工之家”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
北京大学工会
2017年5月17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暑期汽车驾驶员培训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17年北京大学教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