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工会文件
北大工发?z2016?{11号
关于评选北京大学先进(模范)工会委员会、
优秀工会小组和优秀教职工社团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北京大学工会奖励实施办法》,校工会定于2016年12月至1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模范)工会委员会、优秀工会小组和优秀教职工社团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基层工会委员会参加先进(模范)工会委员会的评选;
2.直属工会小组、各基层工会委员会所属工会小组(部门工会)参加优秀工会小组的评选;
3.教职工社团参加优秀教职工社团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模范)工会委员会评选条件
(1)切实履行维护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2)坚持开展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三育人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教育创新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3)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制度建设,制度健全,组织规范,能够保证定期召开,各项职权落实;
(4)积极开展“教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5)从先进工会委员会评选结果中择优评出模范工会委员会。
2.优秀工会小组评选条件
(1)激励引导会员爱岗敬业,工会会员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2)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3)热心为会员办实事、送温暖,凝聚力强;
(4)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有活力。
3.优秀教职工社团评选条件
(1)有长远的目标和明确的宗旨,有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先进的文化理念;
(2)有规范的会员注册制度,并对已注册的会员建立档案;
(3)定期开展活动;
(4)在营造优良师风、活跃校园文化、搭建实践平台、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各工会组织的工作积极性,鼓励争先创优,校工会将对获奖单位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具体事宜
1.评选工作流程
(1)网上申报:进入校工会网站―工会系统评优工作平台,填写申报表并上传2张活动照片后提交。注意:申报表中的“总结”栏填写2015年和2016年本单位工会、教代会工作或社团活动开展情况;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申报表提交之后不可修改;
(2)重点工作自评:申报先进(模范)工会委员会的单位,须对照《基层工会重点工作考核自评表》,对本单位2015年和2016年的工作进行自评打分。自评结果将作为评审参考材料;
(3)报送纸质材料:申报表、自评表经单位工会主席、党组织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校工会111室。申报表可直接在评优工作平台下载、打印;
(4)先进(模范)工会委员会、优秀工会小组申报单位进行集中交流汇报、评审。评审会暨经验交流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工会常委会讨论通过;
(6)表彰。
2.优秀工会小组推荐名额
会员数1-99人的工会委员会,可推荐1个工会小组参评;会员数100-499人的工会委员会,可推荐2个工会小组参评;会员数500人及以上的工会委员会,可推荐5个工会小组(部门工会)参评。
3.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3日(周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宇 62752467
附件:基层工会重点工作考核自评表
北京大学工会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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