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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北京大学先进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教职工社团的通知

作者:来源: 日期:2014年11月25日

北京大学工会文

北大工发?z2014?{16号


关于评选北京大学先进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教职工社团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北京大学工会奖励实施办法》,校工会定于2014年12月至1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教职工社团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基层工会委员会参加先进工会委员会的评选;

2.直属工会小组、各基层工会委员会所属工会小组(部门工会)参加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

3.教职工社团参加先进教职工社团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工会委员会”评选条件

(1)切实履行维护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2)坚持开展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三育人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教育创新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3)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制度建设,制度健全,组织规范,能够保证定期召开,各项职权落实;

(4)积极开展“教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2.“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激励引导会员爱岗敬业,工会会员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2)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3)热心为会员办实事、送温暖,凝聚力强;

(4)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有活力。

3.“先进教职工社团”评选条件

(1)有长远的目标和明确的宗旨,有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先进的文化理念;

(2)有规范的会员注册制度,并对已注册的会员建立档案;

(3)定期开展活动;

(4)在营造优良师风、活跃校园文化、搭建实践平台、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各工会组织的工作积极性,鼓励争先创优,校工会将对获奖单位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具体事宜

1.评选工作流程

(1)网上申报:进入校工会网站―工会系统评优工作平台,填写申报表并上传2张活动照片后提交。注意:申报表中的“总结”栏填写2013年和2014年本单位工会、教代会工作或社团活动开展情况;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申报表提交之后不可修改;

(2)重点工作自评:申报先进工会委员会的单位,须对照《基层工会重点工作考核自评表》,对本单位2013年和2014年的工作进行自评打分。自评结果将作为评审参考材料;

(3)报送纸质材料:申报表、自评表经单位工会主席、党组织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119室。申报表可直接在评优工作平台下载、打印;

(4)先进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单位进行集中交流汇报、评审。拟定于12月底至1月上旬召开评审会暨经验交流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评选结果公示;

(6)工会常委会讨论通过;

(7)表彰。

2.“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额

会员数1-99人的工会委员会,可推荐1个工会小组参评;会员数100-499人的工会委员会,可推荐2个工会小组参评;会员数500人及以上的工会委员会,可推荐5个工会小组(部门工会)参评。

3.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12月24日(周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宇 62752467

附件:基层工会重点工作考核自评表

北京大学工会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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