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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3年“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关爱劳模”温暖服务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源: 日期:2013年11月29日

各相关单位工会:

现将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3年“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关爱劳模”温暖服务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低收入劳模补贴、特殊困难劳模帮扶补贴与全国劳模两节慰问金申报工作。

一、低收入劳模补贴、特殊困难劳模帮扶补贴与全国劳模两节慰问金申报

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9日(周一)10: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工会组织宣传部(老生物楼121室),申报表与汇总表电子版报至bdgh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劳模慰问”。

申报相关表格见北京市总工会相关通知附件(附后)。

二、劳模基本信息摸底与核查

各单位要以此次温暖服务项目为契机,对本单位劳模情况进行摸底与核查,以免遗漏或错报。如本单位劳模名单或信息有变更,请务必于12月4日(周三)16:00前告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

三、省部级劳模两节慰问金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迟春霞 62754019;张宇 62752467

附件:1. 北京大学全国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单

2.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3年“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关爱劳模”温暖服务项目的通知》

北京大学工会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3年“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关爱劳模”温暖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按照全总、市总“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要求,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劳模工作的意见》(京工发〔2010〕68号),为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今年继续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关爱劳模”温暖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低收入劳模补贴和特殊困难帮扶金的申报

补贴项目

低收入劳模补贴

特殊困难劳模帮扶补贴

对象

省部级离退休劳模

(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劳模、部级劳模、外省市迁入的省级劳模、部级劳模和享受北京市劳模待遇先进个人的离退休劳模)

省部级劳模

(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劳模、部级劳模、外省市迁入的省部级劳模和享受北京市劳模待遇的先进个人)

申报条件

市总工会与政府联席会决定:收入低于本年度北京市社会基本养老金水平(即2773元/月)且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劳模。

一、 大病

1. 患尿毒症

2. 癌症等重症疾病

3. 瘫痪

4. 半身不遂等重症疾病

5. 住院手术

6. 因工(公)伤残

7. 长年治疗慢性疾病(如严重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合并并发症、职业病等)

二、其他意外灾害或困难

补贴标准

按照本年度北京市社会基本养老金水平(即2773元/月)予以补齐差额。

一、因患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劳模,按照本人自付医疗费用20%-50%予以补贴;

二、因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劳模,按照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补贴。

资金来源

市财政专项资金

申报材料

1.《2013年低收入劳模补贴申报表》(附件1);

2.《2013年低收入劳模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劳模本人的京卡服务卡复印件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复印件;

4. 劳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劳模本人退休金最近一个月工资明细和退休证复印件。

1.《2013年特殊困难劳模帮扶申报表》(附件3);

2.《2013年特殊困难劳模帮扶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

3. 劳模本人的京卡服务卡复印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复印件;

4. 劳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劳模本人自付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如没有单据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发放方式

由财政资金直接划账到劳模本人的账户中。

二、 劳模两节慰问

对象

全国劳模

(含外省市迁入的全国劳模和享受全国劳模待遇的先进个人)

省部级劳模

(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劳模、部级劳模、外省市迁入的省部级劳模和享受北京市劳模待遇的先进个人)

申报条件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保持荣誉且健在的劳模

发放标准

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

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

资金来源

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

市财政专项资金

申报材料

1.《2014年全国劳模两节慰问金申报表》(附件5);

2.《2014年全国劳模两节慰问金申报汇总表》(附件6);

3.劳模本人的京卡服务卡复印件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复印件;

4. 劳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2014年市级劳模两节慰问金发放汇总表》(附件7)

发放方式

由财政资金直接划账到劳模本人的账户中。

市总工会将资金划拨到各单位,并向各单位下发《2014年市级劳模两节慰问金发放汇总表》,由各单位通过工会体系于春节前将慰问金发放到劳模手中,并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有劳模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发放汇总表返回至市总工会劳模办。

三、资金的发放

1.对于同时满足低收入补贴与特殊困难帮扶申报条件的劳模,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申报。

2. 为确保此项工作毫无遗漏,请各单位尽快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劳模进行摸底与核查,摸底与核查的范围包括全国劳模、外省市迁入的全国劳模、享受全国劳模待遇的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劳模、部级劳模、外省市迁入省部级劳模及享受市级劳模待遇的先进个人。

3.各单位要以此次温暖服务项目为契机,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大对劳模群体的调查摸底,在2013年12月13日之前完成本年度劳模数据库的更新,特别是要将没有录入到劳模数据库的劳模通过调查摸底予以录入,做到不遗漏。本项工作将以2013年12月13日劳模数据库中的信息为准发放。

4.由于全总要求此项工作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请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12月13日前,将低收入补贴、特殊困难帮扶补贴和全国劳模两节慰问金的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与电子版报送至市总工会劳模办;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省部级劳模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两节慰问金发放汇总表交到市总工会劳模办。

5. 如劳模本人的京卡?互助服务卡已领取,请各单位通知劳模本人开通京卡?互助服务卡。本次温暖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将全部采用京卡?互助服务卡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发放。

6. 为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严格履行资金管理、使用与监督程序,专款专用。

7. 温暖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将于2014年春节前完成发放,请各单位注意发放信息,及时通知劳模进行查收。

四、 具体工作要求

1.2013年“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关爱劳模”温暖服务项目,是两节期间帮助劳模解决实际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格把关,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让劳模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工会的关怀与温暖。

2.请各单位参考市总工会2013年温暖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或本单位的配套政策,适时开展适合本单位的走访慰问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强化实际效果。特别是深入走访慰问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劳模的意见和建议,对劳模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快帮助解决,一是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提出建议,督促落实,把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每一名劳模身边。

市总劳模办联系人:张芳菲,牛佩玲; 电话:65592640,65592833

电子邮箱:laomoban@bjzgh.org

地址:市总工会1号楼102室

附件:1.2013年低收入劳模补贴申报表

2.2013年低收入劳模补贴申报汇总表

3.2013年特殊困难劳模帮扶申报表

4.2013年特殊困难劳模帮扶申报汇总表

5.2014年全国劳模两节慰问金申报表

6.2014年全国劳模两节慰问金申报汇总表

7.2014年市级劳模两节慰问金发放汇总表

北京市总工会

2013年1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3年北京大学教职工冬季健步走活动月启动仪式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