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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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 日期:2013年12月20日

一、送温暖慰问对象

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指教职工配偶或子女),由此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教职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节前慰问对象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骨干教师和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教职工。

校工会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

送温暖申请表.doc

春节慰问对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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