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总工发〔2018〕26号)等有关规定和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拟定于2018年底或2019年初召开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根据《关于筹备召开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党发﹝2018﹞68号)文件精神,现将“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组成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大会正式代表名额拟定为333名(含合同制教职工代表8名)。其中,校本部约209名,医学部约124名。代表中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工作的教师代表不少于60%。少数民族、妇女、青年教师、民主党派和先进模范等方面的代表占适当比例。
二、代表条件
我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条件如下: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关心、支持并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本单位发挥骨干作用;
(二)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有主人翁责任感,廉洁自律,办事公道;
(三)关心和热爱教代会、工会工作,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民主参与能力;
(四)密切联系群众,能够积极正确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单位“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在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单位工会组织具体实施。
“双代会”代表原则上以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辖范围为选举单位,按“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所示名额,由教职工、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双代会”代表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候选人须获得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机关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及与教代会、工会工作联系密切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分配到相关单位参加选举。
“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审查、公示当选代表名单。
四、代表组
由工作性质相近的若干单位的代表联合建立代表组,每组20人左右,并设召集人2至3名,负责本代表组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截止时间
各选举单位于 11月5日(周一)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登记表、代表信息汇总表的填报工作;
(二)材料报送
将代表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双代会”筹备工作组织组(老生物楼107室);以附件的方式将代表登记表、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当选代表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发送至wangweifei@pk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双代会代表”,登记表和证件照的文件名均为当选代表姓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莹 电话:62759751
王维斐 电话:62751276
附件:1.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
关于选举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北京大学教代会执委会
北京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