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委员会、校级教职工社团:
根据《北京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工会系统2021、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2022年度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工会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范围
1.模范工会委员会、先进工会委员会
从2021-2022年工作表现突出的基层工会委员会中评选。
2.优秀工会小组
从2021-2022年工作表现突出的三级工会小组中评选。工会小组须在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组织管理”模块中登记。
3.优秀教职工社团
从在校工会和基层工会委员会登记注册、2021-2022年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社团、兴趣小组中评选。
(二)工会系统优秀个人评选表彰范围
1.模范工会主席
从担任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满两年、2022年工作表现突出者中评选。
2.优秀工会干部
从担任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或工会小组长满一年、2022年工作表现突出者中评选。工会委员、小组长须在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组织管理”模块中登记。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从2022年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的工会会员骨干中评选。
4.工会工作贡献奖
授予在工会岗位上任满一届或任满五年、做出积极贡献、因工作调整或退休于2022年离开工会岗位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长。
5.工会工作特别贡献奖
授予在工会岗位上任满十年、做出积极贡献、因工作调整或退休于2022年离开工会岗位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长。
二、评选表彰名额
(一)工会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名额
拟评选表彰模范工会委员会10个左右。先进工会委员会、优秀工会小组、优秀教职工社团评选表彰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
二级工会可推荐先进工会委员会、优秀工会小组、优秀教职工社团。会员总数不超过100人的二级工会,最多可推荐1个工会小组、1个教职工社团参评。会员总数100人以上的二级工会,最多可推荐2个工会小组、2个教职工社团参评。
机关工会、后勤工会、直属单位工会推荐名额以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模块中设定的数量为准,请进入系统“评优管理—先进集体—二级工会审批”页面查看。
校级教职工社团参评优秀教职工社团的总名额,由校工会文化体育青年女工部统筹安排。
(二)工会系统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名额
1.模范工会主席、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拟评选表彰模范工会主席10名左右,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共300名左右。
二级工会可推荐模范工会主席、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三个奖项的总名额已根据会员总数在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模块中设定。各二级工会布置申报工作前,请进入系统“评优管理—优秀个人—二级工会审批”页面查看可申报名额。
校级教职工社团可推荐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由校工会文化体育青年女工部统筹分配。
2.工会工作贡献奖、工会工作特别贡献奖
符合评选表彰范围的人员均可申报,不限名额。
三、评选表彰条件
(一)工会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条件
1.模范工会委员会、先进工会委员会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教育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团结引导教职工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建功立业;
(3)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制度建设;
(4)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诉求,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5)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塑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校园文化;
(6)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依法按期换届选举,做好会员的发展与接收工作,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教职工之家建设;
(7)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固定资产,确保经费和资源正确、合理、有效地用于为教职工服务;
(8)从先进工会委员会评选结果中择优评出模范工会委员会。
2.优秀工会小组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激励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以主人翁姿态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建功立业;
(3)工会工作有活力,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4)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和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
(5)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固定资产,确保经费和资源正确、合理、有效地用于为教职工服务。
3.优秀教职工社团
(1)有长远目标和明确宗旨,有科学的管理机制和先进的文化理念,社团运行良好;
(2)有规范的会员注册制度,建立会员档案;
(3)社团有活力,定期开展立意好、内容好、效果好的社团活动;
(4)在营造优良师风、繁荣校园文化、搭建实践平台、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5)社团经费管理规范,能够合理、有效使用。
(二)工会系统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条件
1.模范工会主席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协助本单位党委、行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团结引导教职工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建功立业,增强教职工队伍凝聚力;
(3)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制度建设;
(4)热忱服务教职工,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坚持教职工有大事必到,做教职工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5)努力学习工会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工会服务能力和水平,把工会组织建设得充满活力、坚强有力。
2.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认真贯彻落实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努力学习工会理论和业务知识,顾全大局,主动作为,工作成效显著;
(3)热忱服务教职工,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4)作风正派,尽职尽责,密切联系教职工,积极反映教职工诉求,受到教职工信赖。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工会工作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3)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4)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热忱服务教职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评选表彰程序
(一)初选
二级工会、校级教职工社团负责初选推荐工作,请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注意控制名额,超出指定名额将无法提交。
(二)申报
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3月5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二级工会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后,请在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全部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于2023年3月5日前交至老生物楼111室。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先进工会委员会、优秀工会小组、优秀教职工社团申报
(1)提交申报材料。基层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先进集体—申请奖项”栏目提交申报表。二级工会主席和组织委员可以提交先进工会委员会、优秀工会小组、优秀教职工社团申报材料。三级工会委员会主席和组织委员可以提交先进工会委员会、优秀教职工社团申报材料。三级工会小组长(须在系统“组织管理”模块中登记)可以提交优秀工会小组、优秀教职工社团申报材料。
校级教职工社团的申报材料,由校工会文化体育青年女工部统一提交。
(2)二级工会审批。二级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先进集体—二级工会审批”栏目,审核各奖项申报表,批量提交到校工会。二级工会仅可批量提交一次,请确认全部申请无误后统一提交。
2.模范工会主席、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
(1)提交申报材料。拟推荐人选本人通过校内门户“信息服务—工会业务—评优相关”栏目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申报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时,需选择“推荐渠道”为基层工会或教工社团。
若基层工会推荐人选无法登录校内门户,可由所在二级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优秀个人—申请奖项”栏目代为提交申报表。若社团推荐人选无法登录校内门户,请联系校工会文化体育青年女工部。
(2)二级工会审批。二级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优秀个人—二级工会审批”栏目,审核各奖项申报表,批量提交到校工会。二级工会仅可批量提交一次,请确认全部申请无误后统一提交。
3.工会工作贡献奖、工会工作特别贡献奖申报
(1)提交申报材料。二级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贡献奖—申请奖项”栏目提交申报表。
(2)二级工会审批。二级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贡献奖—二级工会审批”栏目,将全部申报表批量提交到校工会。二级工会仅可批量提交一次,请确认全部申请无误后统一提交。
(三)评审
模范工会委员会、先进工会委员会由校工会组织评审交流会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报工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评审交流会事项另行通知。
其余奖项由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报工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公示
拟表彰名单确定后,在学校工会网站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批准
评选表彰结果由学校工会常委会审议批准。
(六)奖励表彰
学校工会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并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奖励;向受表彰的优秀个人颁发证书,并发放奖品。
五、联系方式
张宇62752467
北京大学工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