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推荐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北京大学决定开展2016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推荐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1.推荐范围:北京大学及附属学校、附属医院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参加推荐教师本人须为工会会员。
2.推荐名额:
我校本部和医学部各可推荐师德先锋候选人5名,含师德榜样候选人各1名。附中、附小共可推荐师德先锋候选人1名,并注明是否申报师德榜样。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以德施教,以德立身,道德情操高尚,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守职业规范、学术道德,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满怀仁爱之心投身一线教研实践。做到平等施教,有教无类,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以丰富学识和人格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在教育教学当中坚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求真求实,诚信友善,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大局观念。
4.坚持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教育成效显著。
5.积极创新,改革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完善育人理念和方式。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工作勤勉,主动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孜孜以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在着力发现、培育创业创新型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
三、推荐办法
1.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
2.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和工会等部门联合成立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评选工作小组,组织评审委员会审查申报材料,确定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参加北京市评审。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师德榜样(先锋)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推荐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优、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师德先锋和榜样,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2.请于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11:3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报校工会11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bdghzx@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师德评选+单位+姓名”。
3.评选工作小组将及时把校内评审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师德榜样候选人须准备6分钟的单位推荐(PPT)及2分钟个人自荐用于现场汇报,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及各项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校工会 张莹 62759751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推荐活动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2016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推荐活动材料填写及报送说明
北京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
北京大学工会
2016年5月5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6年北京大学教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16年北京大学教职工毽球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