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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大学第二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作者:来源: 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北京大学工会、教务长办公室、教务部、研究生院、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北京大学第二十三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希望各教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院系主管教学的有关领导、工会主席及青年委员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事项

1.比赛分学校和院系两级举行:

院系级比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酌情推荐青年教师参加校级比赛。院系级比赛办法、评比标准可参考校级比赛进行设定。

人文社科类参赛单位: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考古文博学院、哲学系(宗教学系)、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歌剧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系、社会学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教研部、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人口研究所、国家发展研究院、医学人文学院、深圳研究生院各人文社科类学院。

理工类比赛参赛单位: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学院、计算机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智能学院、工学院、王选计算机研究所、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未来技术学院、深圳研究生院各理工科类学院等。

2.参赛人员:原则上为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3.校级比赛参赛人员由各单位推荐:50人以下的教学单位可推荐1人参加校级比赛,50-100人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人参加校级比赛,10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可推荐3人参加校级比赛。原则上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青年教师不得连续参赛。

4.各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青年教师观摩校级比赛。观摩比赛可获得《北京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发展计划》中的听课学分。

5. 参加比赛的青年教师,按要求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后,可获得《北京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发展计划》中的微格学分。

6.评委会由资深教师评委团、青年教师评委团和学生评委团组成。资深教师评委团成员由比赛组委会指定,青年教师评委团、学生评委团由各参赛单位推荐产生,每单位限推荐1人。

6.医学部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比赛。

二、比赛内容

1.比赛形式:参赛青年教师从所授课程中选取一部分,进行20分钟的现场教学演示,由评委会评审。

2.考核内容:评委将从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表现5个方面进行评审。

3. 教案评比:评委将单独考核参赛选手的教案设计,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基本信息(课程性质、教学时数、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目标(含课程思政育人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教学方法与工具、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评价、预习任务与课后作业等。

4. 参赛视频:参赛视频将发布在“北大媒体资源服务平台”,仅作为学校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使用,参赛教师默认同意授权。授权书详见附件。

三、比赛奖励

校级比赛根据比赛打分,由评委会综合评判,分组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单项奖最佳教案奖、最佳教学演示奖、最受学生欢迎奖,各奖级具体获奖人数由评委会根据比赛实际情况确定。

最佳教案奖:根据教案评分评选。

最佳教学演示奖:根据专家评委评分评选。

最受学生欢迎奖:根据学生评委评分评选。

课程思政专项奖:特邀评委评选。

优秀指导老师奖:本次比赛一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

获奖证书均加盖“北京大学”公章,校级比赛中的获奖者在参评各级教学评奖、评优、教学立项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校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前两名的青年教师,如符合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件,经所在院系申报,将授予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不占院系名额)。

优秀组织奖:组委会将依据各单位选手获奖情况,评选出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四、比赛报名

请各单位工会做好比赛的组织动员工作,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统一提交本单位报名表,发送电子版至zhuboya@pku.edu.cn即可。联系人:朱博雅,62751289

预报名截止日期:11月24日(周五)16:00。

赛前培训: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赛前培训,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教案提交日期:12月8日(周五)16:00。

校级比赛时间:2023年12月15日-17日。

具体比赛时间将于赛前一周提前抽签决定。

比赛时间可能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进行调整。


工会

教务长办公室

教务部

研究生院

人事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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