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工会系统2023年度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模范工会主席
从担任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满两年、2023年工作表现突出者中评选。
(二)优秀工会干部
从担任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或工会小组长满一年、2023年工作表现突出者中评选。工会委员、小组长须在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组织管理”模块中登记。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从2023年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的工会会员骨干中评选。
(四)工会工作贡献奖
授予在工会岗位上任满一届或任满五年、做出积极贡献、因工作调整或退休,于2023年离开工会岗位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长。
(五)工会工作特别贡献奖
授予在工会岗位上任满十年、做出积极贡献、因工作调整或退休,于2023年离开工会岗位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长。
二、评选表彰名额
(一)模范工会主席、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拟评选表彰模范工会主席10名左右,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共300名左右。
二级工会可推荐模范工会主席、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三个奖项的总名额已根据会员总数在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模块中设定。各二级工会布置申报工作前,请进入系统“评优管理—优秀个人—二级工会审批”页面查看可申报名额。
校级教职工社团可推荐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由校工会统筹分配。
(二)工会工作贡献奖、工会工作特别贡献奖
符合评选表彰范围的人员均可申报,不限名额。
三、评选表彰条件
(一)模范工会主席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协助本单位党委、行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团结引导教职工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建功立业,增强教职工队伍凝聚力;
3.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制度建设;
4.热忱服务教职工,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坚持教职工有大事必到,做教职工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5.努力学习工会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工会服务能力和水平,把工会组织建设得充满活力、坚强有力。
(二)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认真贯彻落实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努力学习工会理论和业务知识,顾全大局,主动作为,工作成效显著;
3.热忱服务教职工,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4.作风正派,尽职尽责,密切联系教职工,积极反映教职工诉求,受到教职工信赖。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工会工作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3.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4.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热忱服务教职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评选表彰程序
(一)初选
二级工会、校级教职工社团负责初选推荐工作,请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注意控制名额,超出指定名额将无法提交。
(二)申报
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2月26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级工会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后,请在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全部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于2024年2月26日前交至校工会新址(家园食堂北侧小白楼)219室(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图示)。
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模范工会主席、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
(1)提交申报材料
拟推荐人选本人通过校内门户“信息服务—工会业务—评优相关”栏目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申报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时,需选择“推荐渠道”为基层工会或教工社团。
若基层工会推荐人选无法登录校内门户,可由所在二级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优秀个人—申请奖项”栏目代为提交申报表。
若社团推荐人选无法登录校内门户,请联系校工会文化体育青年女工部。
(2)二级工会审批
二级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优秀个人—二级工会审批”栏目,审核各奖项申报表,批量提交到校工会。
二级工会仅可批量提交一次,请确认全部申请无误后统一提交。
2.工会工作贡献奖、工会工作特别贡献奖申报
(1)提交申报材料
二级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贡献奖—申请奖项”栏目提交申报表。
(2)二级工会审批
二级工会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评优管理—贡献奖—二级工会审批”栏目,将全部申报表批量提交到校工会。二级工会仅可批量提交一次,请确认全部申请无误后统一提交。
(三)评审
校工会将组织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情况,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报工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公示
拟表彰名单确定后,在学校工会网站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批准
评选表彰结果由学校工会常委会审议批准。
(六)奖励表彰
校工会将向受表彰的优秀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并发放奖品。
五、联系方式
朱博雅62751289,田越62767500
北京大学工会
2024年1月3日
附:校工会新址(小白楼)地图
校工会新址(小白楼)鸟瞰图
校工会新址(小白楼)侧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