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鼓励青年教师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展现青年教师风采,北京大学工会、教务部、研究生院、人事部、教务长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决定举办 “北京大学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希望各教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部门工会主席及青年工作委员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1.组委会成员:
主 任:张 彦 王恩哥 刘 伟
委 员:关海庭 王仰麟 孙 丽 方新贵 刘 波 汪 琼 王春虎 胡 坚 李 ?t 刘杉杉
秘书组:张 莹 朱博雅
2.组委会成员单位:北京大学工会、教务部、研究生院、人事部、教务长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职工素质建设委员会
3.承办单位:北京大学工会
二、竞赛事项:
(一)竞赛
1.竞赛分院、系级和校级两级举行:
院系级竞赛:2012年9月至11月。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并在组委会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秘书组书面上报本部门竞赛组织情况、竞赛结果,酌情推荐青年教师参加校级竞赛。院系级竞赛办法、评比标准可参考校级竞赛的办法、评分标准设定。
校级竞赛:人文社科类、理工类比赛将于2012年12月15日、16日在理教406室举办。
参加人文社科类竞赛的单位: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考古文博学院、哲学系、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系、社会学系、政府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体育教研部、教育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人口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参加理工类竞赛的单位:数学科学学院、工学院、物理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心理学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医学类由医学部工会承办。
2.参赛人员
参赛青年教师应在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3.校级竞赛参赛人员由各教学单位推荐产生。30人以下的教学单位推荐不少于1人参加校级竞赛,31―100人的教学单位推荐不少于2人参加校级竞赛,10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推荐不少于3人参加校级竞赛,鼓励各教学单位推荐更多的青年教师参加校级竞赛。
4.参赛教师进行课堂演示时,可带不多于15名学生配合教学演示。
5.要求各院、系组织青年教师观摩校级竞赛,2011年、2012年新上岗的青年教师观摩校级竞赛。
6.医学部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比赛。
(二)竞赛内容
1. 充分、合理地利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化教育技术。
a、使用计算机教学课件。b、使用Internet网上的资源。c、配合使用多媒体。
2. 充分利用教具、模型等教学辅助品,鼓励自制教具、模型。
3. 教案。教学内容符合该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步骤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教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内容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教案量为一课时(50分钟)。
4. 演示。用普通话或外语讲授教学内容20分钟(从一课时的教案中选讲一部分);具有课堂教学特色和讲授风格;注重启发性,讲求逻辑性;能合理、充分、有效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教学手段,教学用语清晰生动、有表现力;教态自然大方,着装整洁庄重。
5. 板书。板书布局合理,能体现教学内容重点及逻辑联系,字体工整清晰,美观,讲求书写速度;板书要与教学演示同步,不能没有板书。板书内容和PPT演示内容合理搭配。
6. 鼓励使用外语教学或双语教学。
(三)评比及奖励
1.委会组成:人文社科类、理工类评委各8-10人,由各院系推荐教授担任。
2. 竞赛评分标准(参考):将根据评委会意见适当微调(见附页)。
3.校级竞赛奖励,根据评委会评判,评出一等奖4名(文、理类各2名);二等奖4名(文、理类各2名);三等奖6名(文、理类各3名);优秀奖若干人。获奖证书均加盖“北京大学”公章,人事部、教务部备案。校级竞赛中的获奖者在参评各级教学评奖、评优、教学立项时,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校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第一名的青年教师,在满足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件时,经所在院系申报,将授予本年度的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不占院系名额)。
本届竞赛将评出优秀组织单位若干,由组委会给予一定奖励。
三、竞赛组委会秘书组工作地址:
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参加校级竞赛的人员名单及参赛教案(一课时)报组委会秘书组。
校工会文化体育青年女工工作部:老生物楼111室
电话/传真:62751289,电子信箱:zhuboya@pku.edu.cn
附件:
1.北京大学第十一届青年教师教学演示竞赛评分表(参考).doc
2.北京大学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演示竞赛报名表.doc
北京大学工会
教务部
研究生院
人事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教务长办公室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