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加入工会及会籍管理工作,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总工发〔2016〕35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入会条件
凡我校在职职工(由北京大学人事部统一管理),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在我校工会办理入会手续,成为工会会员。
二、入会手续
(一)事业编制人员
中国大陆地区教职工在入职时直接办理入会手续。
港澳台地区和外籍教职工自愿申请入会,可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及工会会员登记表(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申请书需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基层工会统一填写《港澳台地区和外籍教职工加入工会会费代扣明细表》(需加盖公章),交至校工会。同时将会费代扣明细表电子版发至wangweifei@pk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单位+会费代扣”)。
(二)劳动合同制人员
1.个人提交入会申请
职工本人登录校内信息门户,从信息服务中进入“工会业务”,点击“申请入会”栏目进行申请。
2.组织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基层工会委员会、校工会管理员依次登录校内信息门户,从信息服务中进入“工会管理”系统,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批。
3.个人缴纳会费
新入会会员须从入会当月开始缴纳会费。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会员每月会费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0.5%。
入会审批完成后,会员本人登录校内信息门户,从信息服务中进入“收费平台”,选择工会会费(合同制)模块进行缴费。
(三)劳务派遣人员
1.所在单位联系校工会,沟通相关情况。
2.校工会与校内单位合作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3.所在单位向校工会提交劳务派遣员工入会商请函(联系校工会获取商请函模版)。
4.个人提交入会申请、组织审核、个人缴纳会费程序参照劳动合同制人员。
三、会籍变更
1.会籍转入
从其他单位调入北京大学的职工,如此前已在原单位加入工会,需请原单位工会填写会员证“工会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再持会员证到校工会办理会籍转入手续。
如已在原单位采集过会员信息并录入北京市工会会员管理系统,需请原单位在系统中操作转出,再联系校工会进行信息转入。
2.会籍转出
职工调离北大或不再续聘工作岗位时,应持会员证到校工会办理会籍转出手续,以便新单位工会予以接转。
联系电话:62751276,6275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