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服务职工需求,北京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工会会员推出了两项免费的普惠型互助保障项目,让职工真切地感受到“娘家人”的关怀。分别是: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简称暖·互助“二次报销”)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简称非工伤综合)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点击短视频了解该计划)
一、保障计划简介
本计划是北京市总工会在2009年免费为全市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推出的一项普惠型保障活动。
(https://www.bjszghzbz.org.cn/gongyi/570.htm)
(一)保障对象
北京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
(二)保障范围
1、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障。
2、家庭财产水暖管爆裂损失保障。
3、会员本人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保障。
4、会员子女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保障。
(三)保障待遇
1、在保障期内,因火灾导致会员家庭财产损失的,根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损失金额的10%领取互助金,最高领取10000元。
2、在保障期内,因水暖管爆裂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根据物业或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对受损面积领取一定互助金,最高领取10000元。
3、在保障期内,会员因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5000元;因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时,其直系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20000元。伤残互助金和身故互助金不能兼领兼得。
4、在保障期内,会员子女(每名)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5000元;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时,会员本人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20000元。伤残互助金和身故互助金不能兼领兼得。
5、因意外事故领取伤残互助金后,在互助保障期内继续享受意外伤害保障待遇。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事故,领取的伤残互助金累计不得超过伤残互助金最高限额。
6、同一次事故中火灾、水暖管爆裂同时发生的,只能领取一项互助金。
7、同一次事故中多人具有领取互助金资格的,只能由一人领取。
二、申领方式
会员自发生意外事故、家庭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10日内,应告知办事处,并通过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领取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互助金
(1)《互助金申请书》,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复印件;
(2)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房屋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申请领取家庭财产水暖管爆裂损失互助金
(1)《互助金申请书》,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复印件;
(2)物业或居委会出具的《水渍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家庭财产损失事故现场照片、维修记录,房屋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请领取职工伤残或子女伤残互助金
(1)《互助金申请书》,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复印件;
(2)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入院记录、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记录;
(3)子女伤残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会员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学生证》等在校证明;
(4)如发生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申请领取职工身故或子女身故互助金
(1)《互助金申请书》,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复印件;
(2)户籍管理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医疗机构或事故处理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3)子女身故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会员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学生证》等在校证明;
(4)如发生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注意:会员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向办事处提交互助金申领手续的,视同为放弃申请互助金的权利。
三、特别说明
1、会员子女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含超过18周岁的在校学生)。
2、意外伤害是指意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非工伤意外伤害是指会员在从事非职业活动或与职业责任无关的活动时遭受的意外伤害。
3、水暖管爆裂损失是指因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房屋内自来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下水管道以及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外管道爆裂(包括房屋内、楼上住户、隔壁邻居家以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水暖管),对由此造成的房屋内的房顶、墙面、地板遭受水浸、腐蚀的直接损失。
4、家庭财产是指会员在北京地区具有房屋产权证的固定住所内的个人财产遭受火灾、水暖管爆裂导致的房体及相关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