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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举行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培训

作者:来源: 日期:2012年11月30日

11月28日下午,北京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在秋林报告厅举行。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张彦,校长助理、工会主席、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孙丽,医学部党委副书记顾芸以及校各院系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出席本次培训。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医学部工会主席王春虎主持本次培训。

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张彦结合十八大报告和学校党代会报告,充分肯定了工会、教代会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教代会是学校在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决策中,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基本组成形式,希望即将召开的“双代会”能够“继往开来,重在开来”,在总结、客观分析过去几年工会、教代会的工作经验、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教职工的联系,反映广大教职工的呼声,积极参与、科学参与学校的管理,调动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作用,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发愤图强。他希望各位代表珍视荣誉,加强学习,关注本单位的工会、教代会工作,关注学校工会、教代会工作。

校长助理、工会主席孙丽首先做工会、教代会知识讲座,讲解工会、教代会的理论与实践。她介绍道,在各基层党委的领导和各基层工会的支持以及全校教职工的积极参与下,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共推选出326名代表。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出发,结合北京大学工会的工作,解读工会的性质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四项基本职能,指出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解读了教代会的性质、职权、权利和义务以及组织规划等,讲解工会、教代会的关系。梳理了工会、教代会的历史,介绍了北京大学工会的领导组织结构和分工。介绍了近年来我校工会、教代会的工作情况。

法学院王磊教授解读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他从法律规章专家的角度,根据参与了该文件的讨论制定过程的体会,对比以往教育部颁发的规定,对新规定中的词语进行了详细分析,解读教代会作为一种民主管理形式,所具有的职责、权利。

工会副主席、经济学院胡坚教授结合自己的经验在报告中讲解了如何写好提案。胡坚教授指出提案权是教代会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提案的写作关系到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开展,也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她指出,写好提案要求代表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敏锐的观察力,做一个关心校园的有心人和有情人,同时要求具有理性,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在提案中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并提出解决的措施。最后她还指出,优秀的提案是一种系统的工程,需要上下配合、集思广益。

药学院吕万良教授结合医学部药学院的实践经验,谈如何发挥“双代表”的作用。他从一个教代会代表角度发表了自己对教代会的理解和认识,提出当下教代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充分发挥“双代表”的作用,需要理解、领会教代会的相关知识,了解和掌握学校、学院发展改革的情况,并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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