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委员会: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推进工会重点工作制度化、特色工作品牌化,全面推动学校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校工会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基层工会示范活动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打造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有特色、有内涵、有温度的优质品牌活动,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群众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二、申报条件
(一)工会应当为活动的主要组织方;
(二)活动要立足工会职能,主题突出,对服务中心工作、增强队伍凝聚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三)活动要注重内涵、富有创意,策划设计与组织实施精细、规范,参与广泛、效果显著。
三、申报范围与名额
学校二级工会委员会可申报本级工会活动,会员人数100人以下的单位可申报1项活动,100人以上的单位最多可申报2项活动。
机关工会、后勤工会、直属单位工会可结合工作实际,额外推荐三级工会活动参与申报,最多可推荐3项三级工会活动。
四、立项程序
(一)立项申报
基层工会填写《北京大学基层工会示范活动立项申请表》(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pku.edu.cn,文件名和邮件标题均命名为“【立项】单位简称+活动名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周日)。
(二)立项评审
校工会根据活动意义、内容、规模、方案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立项项目,反馈评审结果,提出适当建议。
(三)项目实施
基层工会根据项目方案组织实施。校工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优秀活动项目观摩,促进交流学习。
(四)结项总结
活动完成后,基层工会填写《北京大学基层工会示范活动结项总结表》(附件2),发送电子版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pku.edu.cn,文件名和邮件标题均命名为“【结项】单位简称+活动名称”。
(五)项目奖励
校工会对完成立项活动的单位给予经费奖励,每项活动奖励2000元至5000元不等,计入下年度基层工会经费额度。
对于优秀活动及文案,通过工会公众号、网站等风采展示平台进行推送宣传。
五、立项类别与建议
立项类别分为以下五类。各单位可重点参考以下建议申报示范活动立项,也可申报其他自主策划开展的特色活动。
(一)民主管理类
以《北京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为指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提升教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进院(系)务公开。
(二)队伍建设类
1.开展各领域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培训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助力教职工职业发展。
2.搭建教职工思想交流平台,凝聚干事创业发展合力。
3.组织教职工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彰显社会担当。
(三)服务保障类
1.立足教职工需求,深化“教职工之家”建设,形成党政工共建合力,推动常建常新。
2.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3.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帮助教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努力创造潜心学术、安心从教的良好环境。
(四)校园文化类
1.开展有特色、入人心、寓教于乐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帮助教职工舒缓压力、陶冶性情、激发活力。
2.开展教职工风采展示活动,展现教职工崇德修身、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共建共享类
发挥本单位资源优势和专业特长,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知识普及、交流分享、亲子教育等特色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基层工会示范活动立项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往年已获立项支持的活动,如未有创新突破,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
(二)项目实施和结项总结工作原则上应当在立项年度内完成,如遇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延期,请及时与校工会沟通。
(三)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工会结合实际面向全校教职工开放活动,促进资源互补、共建共享。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张宇 62752467
北京大学工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