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工会爱心基金申请流程:
工会爱心基金由基层工会帮助申请人填报,原则上应在确诊后一年内申请。
一、基层工会确定申请人的情况是否符合爱心基金资助范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患严重疾病或者遭遇严重意外伤害的在职教职工;
2、身故的在职教职工。
二、基层工会福利委员通过工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爱心基金-申请资助”模块填报申请表。申请表中应按照医院诊疗意见,清晰准确填写疾病名称、患病时间、病情程度、治疗费用以及个人基本情况等内容(500字以内),可上传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作为补充。
三、待初审过后,基层工会将纸质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工会生活福利部(咨询电话:62752467)。
四、基金管委会接受申请后,组织医疗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基金资助条件并酌定资助金额。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北京教职工爱心专项基金申请说明:
一、救助对象
北京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中参加工会组织、缴纳工会会费、持有北京市“京卡·职工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医疗救助
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后,依据其自付医药费用金额经审核后给予相应救助。救助标准: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自付部分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救助金标准为2万元。
(二)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救助
教职工本人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依法享受有关部门经济补偿后,家庭仍有特殊困难的,其家人(未婚职工的父母、已婚职工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救助,给予一次性救助金2万元。
三、基金的申请与审批
(一)凡符合本基金救助条件的教职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救助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北京教职工爱心专项基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和“京卡·职工互助服务卡”复印件;
2. 申请享受大病救助的,需提交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药费单据及医疗收费凭证的复印件;
3. 申请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救助的,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受助人所在单位工会账户名称和账号(用于救助金拨款)、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校工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专项基金项目执行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四、校工会咨询电话:6275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