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工会爱心基金申请流程:
一、确定申请人的情况是否符合爱心基金资助范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患严重疾病或者遭遇意外伤害的在职教职工;
2、身故的在职教职工。
二、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工会向爱心基金管委会提交“北京大学工会爱心基金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就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件以及当事人的基本生活状况进行如实说明。该表交至校工会生活福利部,咨询电话:62752467。
三、基金管委会接受申请后,对申请进行讨论,审核是否符合基金使用条件及酌定给予补助金的数额。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北京教职工爱心专项基金申请说明:
一、救助对象
北京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中参加工会组织、缴纳工会会费、持有北京市“京卡·职工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医疗救助
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后,依据其自付医药费用金额经审核后给予相应救助。救助标准: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自付部分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救助金标准为2万元。
(二)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救助
教职工本人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依法享受有关部门经济补偿后,家庭仍有特殊困难的,其家人(未婚职工的父母、已婚职工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救助,给予一次性救助金2万元。
三、基金的申请与审批
(一)凡符合本基金救助条件的教职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救助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北京教职工爱心专项基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和“京卡·职工互助服务卡”复印件;
2. 申请享受大病救助的,需提交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药费单据及医疗收费凭证的复印件;
3. 申请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救助的,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受助人所在单位工会账户名称和账号(用于救助金拨款)、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校工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专项基金项目执行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四、校工会咨询电话:62752467。